香港特区政府建议修订电影检查条例以完善规管制度 确保电影无损国家安全
【发布时间】2021-08-25 08:38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政府建议修订《电影检查条例》,明文规定检查员须考虑影片上映会否不利于国家安全。法案周五刊宪,下周三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 

      邱腾华今日会见传媒时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草案》,完善电影检查规管制度,确保更有效履行《香港国安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责任。 

      他指,拟议修订提供明确法定依据,让检查员作出决定时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因素;赋权政务司司长如认为上映某些影片会不利于国家安全,可指示电影检查监督撤销该影片的核准证明书或豁免证明书。 

      此外,如电影检查监督认为影片上映可能不利于国家安全而需要更多时间作出决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可延长检查员就每部影片作出决定的时限,每次不多于28天,以期让检查员有足够时间详细、审慎研究,以及谘询法律意见。 

      邱腾华又指,现行法例设上诉机制,相关人士若不同意监督或检查员的决定,可通过审核委员会上诉,修订将订明,如上诉个案涉及国家安全事务,审核委员会不会处理。 

      其他修订包括对上映未获豁免或核准的影片施加较重罚则,最高刑罚提高至监禁三年、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