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二十三条小组首开会 林定国:沿用普通法草拟法律
【发布时间】2024-02-28 04:54:46      【来源】文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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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研究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相关的事宜小组委员会昨日举行首次会议。香港文汇报记者北山彦 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黄书兰)香港立法会研究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相关的事宜小组委员会昨日举行首次会议,为下一阶段的立法工作做好准备。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会上向议员讲解草拟法例的相关原则,强调特区政府会沿用香港普通法制度下一贯常用的法律草拟方式,确保法律条文仔细清晰,同时会在适合情况下列出是否有例外情况或免责辩护,“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也体现与香港国安法的衔接、兼容和互补。”

与国安法衔接互补

林定国表示,律政司草拟有关法例的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待咨询期完结后,会尽快敲定立法建议,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他在会上向议员讲解四点与草拟法例相关的原则:

详细定义“国家安全”等用语

一、特区政府会沿用香港普通法制度下一贯常用的法律草拟方式、技巧和习惯,其中之一是会在实际可行范围内确保法律条文仔细清晰,会就一些较为关键和重要的特别用语,例如“国家安全”、“境外势力”、“勾结境外势力”等作出详细定义。

同时,有关罪行的条文会清晰列出什么行为、情况再加上什么意图方会构成犯罪。在适合情况下,还会列出是否有例外情况或免责辩护,以及必须符合的条件。如果某项罪行有域外效力,也会订明域外效力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在罚则方面,在大陆法法系的司法管辖区,例如内地,法例中普遍都会订明刑罚的幅度,包括最低刑期,例如香港国安法。然而,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通常只会在法例订明最高罚则。经考虑后,特区政府目前倾向按普通法习惯在条例草案订明具有足够阻吓力度的最高罚则,而不会规定最低刑期。

二、考虑到立法的独特性和重要性,有关的条例草案开首会加入“前言”,说明立法宗旨、立法依据等背景资料,同时会包含一些原则性或宣示性的条文。这些条文以及提交条例草案时附上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等文件,都会有助法庭日后有需要解释条例时,考虑和更能准确掌握相关的立法背景和目的。

三、咨询文件提及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建基于三个原则:“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治原则,特区政府也必定会在草案中的具体条文适当地体现。例如,在优化执法权力方面,会清晰订明行使权力的条件及相关限制,以及负责审批的机关,又希望清楚说明条例草案下的罪行不会具追溯力,即罪行条文只会适用于法律实施以后的行为。

四、条例草案会体现与香港国安法的衔接、兼容和互补。举例而言,香港国安法多数程序规定,除适用于处理香港国安法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外,也适用于香港本地法律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条例草案会用适当的方式表示这些程序规定都适用于条例草案订立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