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看民主与安全、?善治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1-06-18 19:54      【来源】全国港澳研究会


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看民主与安全、善治的关系

王振民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发展民主、完善选举制度,必须处理好民主与国家安全、民主与良政善治的关系。这次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打造一个能够确保国家安全和良政善治的民主选举制度。我想就此谈些个人的看法。

第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主,什么样的民主才是好的民主?民主给人类带来了政治的文明和进步,最大程度地解放了人。但是,人类追求民主有一些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首先,民主不能给自身安全带来威胁,不能为了民主就损害乃至损害国家安全。其次,通过民主应当实现良好的治理(即善治),创造更多的共同福祉,而非损害已有的福祉。

第二,为什么现实中的民主往往不是理想中的好民主?民主并不必然带来安全和善治,民主失败的案例似乎比成功的更多。所谓“失败的民主”,就是选举民主导致国家安全严重受损甚至丧失。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外部势力介入、干预选举,造成民意被扭曲,选举被操纵,民选政府被外部势力控制、为外部势力服务。二是选举民主造成内乱,政府不再能够有效履行职责,施政效能大为降低,从而发生灾难,人民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民主失败的情况不仅广泛存在于所谓的新兴民主国家,一些老牌的所谓民主国家,如较早建立西式民主的英国、美国,也出现了民主失灵的现象。

第三,香港的选举民主何去何从。如何做到既要民主,既要选举,又要维护国家安全、实现良政善治?更进一步讲,如何通过民主选举,促进而不是消解乃至摧毁国家安全和良政善治?这就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新修订的香港选举制度做到了这一点,既发展、优化了民主,又确保了国家安全和良政善治。

第四,对香港新的民主选举制度的观察分析。首先,新的选举制度不仅是民主的,而且是民主的优化和提升。新选举制度更加强调实质民主,更加强调民主质的提升,更加强调代表性的扩大,更加强调香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统一、香港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其次,新的民主选举制度立足打造能够维护国家安全、能够实现良政善治、能够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民主选举制度,最终实现民主与国安、民主与善治的兼得。再次,好的法律、好的制度,必须有合适的人来落实,才能达到预期的良好效果。“合适的人”首要的条件就是忠诚。要坚信爱国者当中大有人才,人才绝大部分是爱国者。爱国者治港,既能确保国家安全,也有利于实现良政善治,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