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是时候重塑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
【发布时间】2021-08-06 09:00:40      【来源】橙新闻

“投诉法官行为咨询委员会”将于8月16日正式成立并生效,并由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终审法院的常任法官及非常任法官、高等法院法官、资深法律界人士和高等教育界代表等,这个专门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的机制,投诉法官行为咨询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新机制启动后为期两年。新机制生效后,香港特区将与其他境外司法管辖区看齐,法官的行为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和制衡,市民在有足够证据和怀疑时,可以循新机制投诉法官,从而保障司法制度,并让公众恢复对法院的信心,境外投资者也将重拾对香港司法和法治的信心。

的确,过去数年市民对香港特区法院的判案水平叹为观止,个别法官持有双重标准,甚至戴上政治的有色眼镜,某法官甚至在判词出口术,结果黑暴被告脱罪,令人感觉官贼难分;其中,某名法官在审理扔汽油弹刑事案件时,竟莫名其妙的称赞被告是“优秀的小孩”,令人质疑他的中立和专业,是否仍适合继续担任法官或审理其他案件;另一名法官在审讯时竟发蹹风作出呼吁,表示被告“要留有用之身”,令人怀疑他存在严重偏颇和同情被告,影响法院审案公正性,已失去继续审案的资格;此外,某法官被揭发曾是公民党成员并曾代表该政党参选区议会选举;另有法官曾联署参与香港大学校友在报章刊登与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声明。

此外,某数名法官在审理与“黑暴”有关的刑事案件中,被外界甚至是法律业界指出过于“松手”,欠缺逻辑依据和专业,被批评判决和量刑点存在极大争议,又无故质疑警方证人的口供,多名被告更被判无罪释放,也难怪坊间“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恶评。

可见大众期盼早日设立“投诉法官行为咨询委员会”,助力提高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该个咨询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一)就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作出监察及提出意见;(二)就法庭常规/程序中识别导致或可能导致投诉之处,并适切地提出改善建议;及(三) 就改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出建议。咨询委员会设有两层架构,除了针对法官行为的一般投诉外,若属性质严重、复杂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将以两层架构处理。由多于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所组成专责的法官小组(第一层)会调查这些投诉;第二层的咨询委员会继而会就投诉个案进行审视和给予意见,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就每项投诉作最终决定。此外,至于如果可跟进投诉牵涉与终审法院法官和法院管理层的行为直接相关,不论其性质属严重或轻微,均会按前述两层架构处理。其中获处理的个案会定期向咨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其实,即使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各司局问责官员,坊间也有对他们的信任作评分,始终法官的判案与香港特区法治、社会价值观和司法有一定关系,市民对法院有期望就是对法官的动力和鞭策,如果法官本身公平公正,具公信力,也毋惧被评价和评论。如果一名法官因偏颇而扭曲法治,已失去其专业和公允,基本上她/他也理应丢掉了大律师的资格,难听点来说,连当个法律文员也不配。或许,香港特区是时候引入智能机械人法官,或较理性和公允。

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