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5年12月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两项罪名成立,以及近日完成处理案件相关的12名被告的求情程序,这宗引起国际高度关注的司法案件已步入尾声,将择日判刑,不仅彰显了香港司法制度所坚守的独立性、透明度、公正性及专业性,更是自香港国安法订立及实施以来维护香港法治权威及社会秩序的标志性案件之一,深刻影响着香港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的进程。
公开审讯彰显程序公义
此案的公正性体现在审讯过程的公开透明。黎智英案由三名高等法院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尽管案情涉及国家安全,但长达逾百日的审讯过程完全向公众及媒体开放,坚持设有公众旁听席,并在司法机构官网公开详尽的判决书。一方面,虽然此案不设陪审团,但从控方提出的证据及传唤多名证人出庭对质,到辩方对有关证供的质疑与辩论,都反映了被告在程序层面的确获得了法律代表的权利、质疑证据的权利,以及充分的辩护机会;另一方面,判词中亦严谨地梳理了数千件证物与证供,包括采纳有关证据的理据、说明如何界定“勾结”与“煽动”的法律边界、详尽剖析犯罪动机与行为之间的法律关联等等,可见案件的审讯是在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有序进行,同时体现了在普通法体系下“以事实为依归”的专业态度,以及“以证据为本”的法治精神。
更重要的是,法庭在判决后仍然允许求情,给予辩方充足时间针对被告的年龄、健康状况、过往行为及认罪表现等进行陈述及提出减刑理由,这充分体现了香港司法制度的“人道”与合理性,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在必须维护国家安全的大前提下,法庭并未因罪名涉及国家安全而剥夺被告陈述个人境况的权利,依然保留了对人权的尊重,这种“法律刚性”与“程序弹性”的相结合,证明了香港司法体系并非一味严惩,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取得惩治犯罪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正是香港法治制度在全球竞争中仍然保持权威的先决条件。
判决的重要启示
2019年的满街乱象令社会撕裂、治安严重失控,人心惶惶;商业活动更是停摆,外资对港信心摇摆,至近年才慢慢再次展现国际盛事之都的风采,各大金融论坛、国际体育赛事及文娱盛事接踵而至。《2025年世界竞争力年报》显示香港的竞争力大幅提升,是自2019年后,香港首次重返全球最具竞争力的排名第三。英国Z/Yen集团与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过往联合发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亦显示,香港的整体评分曾于2019年9月的全球第三位一度跌至2020年3月的第六位,至2021年9月才重新位列全球第三。以上种种的国际权威评级数据,均印证了这一切向好的转变并非偶然,皆源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并实施的香港国安法,尤其是黎智英案等有关国安案件的依法裁决,为2019年社会动荡期的画上句号,使香港得以重新聚焦发展,不但真正从制度上根治了动乱风险,向全球投资者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香港具备更安全且可预测的营商环境,唯有在法律护航下的社会稳定,才能吸引全球人才与资本回流,可见“社会稳定”是香港未来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而黎智英案最不可或缺的深远意义在于“厘清红线”,进一步明确了新闻与言论自由的行使必须以国家安全为底线,并非危害国家安全的“避风港”。任何假借人权或民主自由之名行破坏主权之实的行为,在任何法治社会都不可接受,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这项判决将不确定的国家安全风险转化为明确的法律准则及具体的实践范例,标志着香港社会已进入了在香港国安法框架下稳定运作的新阶段。
综上所述,黎智英案的审讯与裁决是香港法治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案件向国际社会证明,香港拥有独立、公正且透明的司法体系。公开、公平的审讯彰显了司法制度的公正与严谨,求情制度展现了司法的“人道”主义精神,更透过拨乱反正,更全面地构筑了社会稳定的防护网,为香港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法治保障,为“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