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国者治港”——香港民主政制发展必须依循的根本原则
齐鹏飞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2021年是中国的“大年”,也是中国香港的“大年”,是香港由乱及治重大转折实践的“大年”,也是香港民主政治发展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大年”。一方面,因疫情推迟的香港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今年可能要重新启动。另一方面,香港民主政治发展,再次来到“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上。2021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者治港”的重要论断,是我们目前对香港民主政制发展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必须全面准确理解贯彻的根本原则、根本指针。
“一国两制”方针,是辩证统一的三句话,即“一国两制”——“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港人治港”——核心是“爱国者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权和确保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高度自治。也就是说,“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初心和核心要义所在,是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根本宗旨全面实现的基本保障,是“一国两制”香港实践行稳致远和香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
“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是邓小平同志最早提出并明确阐释的,“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应有之义,并由全国人大以基本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成为香港回归后政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港人治港”的“港人”不能是无条件、无标准的,其条件和标准就是一条——“爱国者”。“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
香港回归以后的2014年,中央政府发表了第一个专门论及香港问题的政策白皮书——《‘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其中关于“爱国者治港”的规范性论述,就是以邓小平有关重要论述为依据而进行的具体阐释,并明确指出,对国家的效忠是从政者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
进入新时代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中提纲挈领、守底把关之核心地位和作用。在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关于香港问题的重要论述中,“爱国者治港”均占了非常大的分量和篇幅,其核心要义,就是2021年1月下旬,习近平主席在听取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述职报告时发表谈话所高度概括和揭示之——“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只有做到‘爱国者治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才能得到有效落实,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各种深层次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香港才能实现长治久安,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爱国者治港”,是由香港基本法所设计和确定的以“双普选”为目标导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民主政制发展必须严格遵守和依循的根本原则。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基础上,按照循序渐进和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原则推进香港民主政制发展,才能确保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全面管治权,才能确保香港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者手中,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外部反华反共势力与香港内部反华乱港势力相勾结,将香港演变为独立或者半独立的政治实体的分裂图谋和将香港演变为对内地进行“颜色革命”桥头堡的颠覆图谋。香港回归20余年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充分证明了邓小平作为伟大政治家关于香港问题重要论述之高瞻远瞩。邓小平关于香港问题重要论述之“忧患”和“预警”声犹在耳,“一国两制”的香港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意外”情况,均已不幸而言中。因此,重新启动、重新起步的香港民主政制发展进程,必须以“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为依循,进行全面、彻底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工作,必须对现行已经出现诸多背弃初心、偏离正确轨道问题之民主选举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包括切实有效地建立健全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之公职人员选举的审查机制等。
香港回归20余年,民主政制发展最重要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必须尊重和认同中央政府是香港民主政制发展之“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总监理师”,是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的“发动机”和主要驱动力,是香港民主政制发展之“最大民主派”的历史事实和政治地位;必须尊重和认同中央政府依法享有的宪制地位和宪制权力,必须尊重和认同中央政府对于香港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民主政制发展所提出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即“游戏规则”;必须充分认识“一国两制”下“求一国之大同、存两制之大异”之政治磨合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充分认识香港特区在民主政制发展方面实现“去殖民化”和“人心回归”战略目标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